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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试点现场会吴德刚讲话

【来源:静宁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3-22 】 【选择字号: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在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吴德刚

2011819日)

今天,我们在镇原县召开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去年12月召开的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上午,与会代表参观了镇原县试点工作情况展览。镇原县、高台县还要分别介绍试点经验,省人社厅、酒泉市财政局、兰州市红古区委组织部还要作大会发言,省编办还将对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受刘伟平省长委托,我就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先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完善提高,进一步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使命感

  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39号)要求,我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去年底确定在庆阳市镇原县、张掖市高台县开展试点,各地也分别选择了一些县(市、区)和乡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探索从源头上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管理,在解决一些单位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随意进人等问题方面取得了经验;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约束力和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经验;三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完善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台账、统计数据、申请表、使用单等基础资料,在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经验。这些经验来自于探索,来自于实践,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试点工作中仍然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观望心理和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还不到位,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解决编制使用不规范、混编混岗、超编、超领导职数等问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实名制管理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等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要从优化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高度,从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注意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编委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省市县乡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推开,明年年底前要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起运转顺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起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联动的部门协调制约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以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要强化部门配合,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是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树立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补充的工作人员,组织、人社部门坚决不予办理人员考录(聘用)、调配、审批工资和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坚决不予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机构编制信息资料库和建立实名制网络管理平台,实现机构编制信息与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信息的链接,实现机构编制信息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实现与中央机构编制信息的实时对接。

  二要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资源效益。以前的编制管理,更多地注重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审批管理,至于批的编制是否合理使用了,用到哪里去了,没有很好地管理起来,很少去跟踪问效。一些单位以申请增加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为由,实际上却进了一些其他人员。离开了对人员的管理,编制就仅仅是一些数字而已。推行实名制管理,就是要通过对编制使用的核准和监管,逐步解决编制使用不规范、混编混岗、超编、超领导职数等问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编制使用管理的研究。620日召开的第3次省编委会议,专门研究了省级公立医院和高校编制问题。会议明确要求,今后省级公立医院的新增编制,主要用于招考和补充急需的高级专业医务人员和护士,对行政管理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的补充一律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不再占用正式编制;高校新增编制主要用到教学质量好、学生就业率高的学校,今后高校进人要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重点补充教学人员,学历要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教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占编制,空出的编制可调剂补充教学人员,要严格控制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使高校的人员结构日趋合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编制管理,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结构化管理和按需分步进人的原则,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三要严格控制增长,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底,我省财政供养比例为231,高于281的全国平均水平和251的西部平均水平。在经济总量较小、财政负担过重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颁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我省也出台了《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2009年出台)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些都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政策依据和纪律要求。这些政策和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尤其是在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期间,更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一是必须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事项,党委、政府有关会议一律不予讨论。二是行政编制的审批权限在中央,事业编制的审批权限在省上,各市州、县市区不得在中央和省上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更不得自定地方编制。三是上级部门不得以经费、项目、评比、达标、考核等形式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以上这些规定和纪律要求,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必须严格遵守,坚决贯彻执行。

  四要做好清理规范工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明确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6月份,省委常委会、省编委会先后对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作了研究部署,并决定成立由刘伟平省长任组长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做好清理规范工作。要通过清理规范,切实做到摸清底数,为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清理规范期间,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外,不再审批设立新的事业机构,不再增加人员编制。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行

  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编委会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会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市县编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主动抓,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工作创新,创造性地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省编委的统一部署,县乡两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于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市两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于明年底全面完成。这是一项硬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能因个别地方、个别单位工作滞后影响全省的总体工作进度。

  二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机构编制部门是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要牵头抓总,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软件开发、把关审核和具体实施等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实名制推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究制定原则性指导意见。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三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涉及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涉及人员身份认定、定岗定员等多项具体工作,政策性强,需要协调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较多,仅靠机构编制部门是难以做好这项工作的。各级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人员身份的界定、人员工资的审定、人员经费的核拨、社会保险的办理等各项工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等具体工作。

  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