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静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

【来源:静宁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5-14 】 【选择字号:

2013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题,着力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和自身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格局,以“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为基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站位、履职水平、谋事能力、工作效能、机关形象“五个提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服务领导科学决策、营造务实进取良好局面、部门自身建设“五个突破”,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把握“一条主线”,抓好“两项改革”,加强“三项管理”,提升“四种能力”。

“一条主线”:即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改革、管理、法制化”三位一体的主线,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眼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和服务民生;着眼解决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着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在全面落实现有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两项改革”: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按照中央和省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科学划分事业单位,拟定《静宁县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开展县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按期完成分类改革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全力推进机构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结合省市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开展前期调研,提出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能源管理机构的具体改革方案,对文化广电部门整合后职能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问题,对部门内设机构进行清理优化。按照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的要求,提前做好房屋、林地、土地登记职责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职责整合的前期准备工作。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加强食品监管,强化监管责任,构建依法监管、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食品监管体制。加强政府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联动机制,健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煤矿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我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健全我县金融工作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机制。配合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司法等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有减有增、余缺调剂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规模,满足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重点对农、林、水、文化广电、教育、卫生等部门进行调研,加大编制余缺调剂和连人带编调整工作,促进民生领域和重点部门编制资源合理利用。

“三项管理”: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上半年实现省市县(区)三级管理信息顺利对接。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强化动态监管,切实做好系统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积极做好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调研。在完善基础平台建设、人员信息更新、按编定员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探索建立组织、财政、人社等业务网对接的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修订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调查摸底工作,推行分类管理,全面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重登记向登记管理并重转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完善实地核查方式方法,加快研究绩效评估和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借鉴省市试点经验,研究拟定我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建立对事业单位的联合管理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注重工作实效,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培训。三是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重点抓好“四项规范”,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制度管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五不准”、“三个一”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治事。二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职责管理,分系统分层级修订事业单位“三定”规定,适时调整部门职责,督促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积极准确履行职责;加强机构管理,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申报、审核、审批;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按照规定要求核定领导职数。三是规范办事程序。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实名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流程,制定出台静宁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对照相关编制配备标准,对全县中小学、公立医院、公立幼儿园编制进行科学测算,规范配置编制资源,切实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四是规范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电子档案、基础资料、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实名制电子信息等管理系统,加强机构编制基础台账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四种能力”一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强化机构编制调查研究,鼓励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突出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等方面,围绕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等重点课题,深入研究并提出深化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对策建议,完成《围绕教育布局调整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2个省级调研课题和《增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性的措施和手段》《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探索与思考》2个市级调研课题。将机构编制信息工作的重心从“反映动态”向“服务决策”转变,从“报喜不报忧”向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对策转变,拓展丰富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提高监督检查能力。贯彻执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考核范围,严格奖罚兑现,促进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形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提高参谋服务能力。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把2013年确定为全县机构编制系统“作风建设年”,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双联”、“廉政风险防控”和“效能风暴”等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强基础、增活力、转作风、促发展”的目标。继续按照“在党委部门中争先进、在工作落实中创一流”的要求,不断深化“三比三促进”活动,唯工作,重实绩,努力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五个一”(每日读一篇美文、每周写一篇信息、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写一篇调研文章、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网站发表一篇文章)活动,内修自身综合素质,外树机关良好形象。按照市县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将上级的文件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编委领导汇报,将上级的重大方针政策精神吃透,结合县情实际,提出符合政策精神、紧贴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四是提高协调落实能力。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省市机构编制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委的各项决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相关问题,加强与乡镇、县直部门的沟通,确保机构编制政策和县上的决策正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