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静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2 】 【选择字号: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省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七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凝心聚力,强化担当,聚焦重点,奋发有为,持续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控制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以新状态新担当新能力新作风展现新作为,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

1.强化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系列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2.提升工作站位。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研究改革方案、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都要为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服务;进一步强化政权观念,始终着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出发,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盘活优化资源配置,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3.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政群机构改革、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消化结构性超编、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推动破解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政策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省市改革文件精神实质,明确改革思路、目标和任务。

5.摸清基层情况,建立改革基础台账。全面深入开展调研,梳理归纳机构运行及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建立机构改革的基础台账,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6.立足全县实际,制定改革意见和方案。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全县党政机构改革的意见、方案和推进改革的措施办法,明确改革的思路、目标和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定时间节点,加快改革步伐。

7.做好“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落实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的要求,与涉改部门就“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加强衔接沟通,统筹各类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推动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8.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指导下,认真研究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职责配置等问题,做好“三定”规定制定、机构编制划转调整等工作。做好涉改单位人员编制和机构转隶工作,拟订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三定”规定。

9.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推进市场、交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配合做好环保检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涉及相关工作。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后相关机构运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优化完善。

10.推进其他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审计、统计、文化等领域改革。继续抓好工、青、妇及科协等群团组织改革。配合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国有林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等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改革任务。

四、落实统筹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的新要求

11.继续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深化控编减编,坚持月报表、季分析,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对新设机构,严格落实“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工作要求,所需人员编制从现有总量内调剂解决,确保全县机构编制规模不突破,力争完成结构性超编消化任务。《平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修订后,对我县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完善。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全面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数设置。

12.盘活用好机构编制存量。突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处理好严格控编与满足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继续推行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在确保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有增有减、有保有压,进一步加大编制动态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编制需求。

13.全面推行机构编制评估。根据市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意见、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我县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使用的立体式全程管理,充分发挥评估在严控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14.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完善台账建设和人员进出编程序,不断提升实名制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和网上办事的措施办法,推广电子编制管理证。完善县机构编制网站建设,做好网络安全审查,加强网上名称管理,确保中文域名注册和党政机关网站审核挂标“全覆盖”。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数据分析,提高数据品质,为改革管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15.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完善《静宁县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及时整改销号,确保2018年完成任务过半,2019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认真做好“双审”准备工作,提前介入、先行自查,收集整理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16.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牢牢把住关口,防止机构编制膨胀。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或变更等事项,在决策前做好充分的调研评估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若干解释》,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总量的通知》(平办发〔2016〕49号)提出的“四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强化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7.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对照市政府发布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督促各部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

18.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照省、市要求,制定《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静宁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四办”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督促指导各部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领域各种证明和手续,会同县法制办等部门严格审核各部门各类证明事项,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证明清单。分批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

19.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照市上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做好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及承接工作。强化行政审批监管,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精简中介服务事项。

20.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21.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指导部门制定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提高审批管理能力,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领域中介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2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县网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持续完善各类数据系统和平台功能,完善畅通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甘肃政务服务网静宁子站的融合对接。加快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静宁子站的对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受理”,努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3.扎实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明晰公益类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公益属性,积极开展“三定”修订工作。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和人员配置,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研究探索理顺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职责关系,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24.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分业推进”原则,统筹协调指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条件成熟的单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转企改制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努力完成转企单位的改制。

25.积极做好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经验,统筹推进全县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26.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制定以系统或行业为单位进行编制总量管控、人员备案制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动态管理,科学测算调整教育编制。对职能发挥不充分、工作任务不饱满、长期有编制无人员的财政预算事业单位,采取撤并整合或调剂富余人员的方式,逐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的协调联动,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公益服务事项,一般不新设事业单位承担;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推动有条件的单位转化为社会组织,核销相应机构编制。

27.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平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和服务指南》,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推行简易注销,推进登记管理信息共享。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探索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清理规范工作。做好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相关工作,跟进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后续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随机抽查工作。

七、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28.抓好党政群机构改革专项督查。及时跟进党政群机构改革,适时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机构整合、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三定”规定制定和修订等情况,确保省、市、县决策部署执行到位,改革任务有效落地。

29.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各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设立情况。人员入编、出编及信息库更新情况。机构编制档案资料齐全、准确、规范情况。人员工资申报审核及变动情况。中文域名续费、挂标等情况。

30.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各项清单建设维护管理、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情况,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八、从严从实抓好机关自身建设

31.做好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实施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构编制机关内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持续纠正“四风”。

3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锤炼综合素质,提升整体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关心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33.做好脱贫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从基础项目建设、产业结构、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增收渠道等方面着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认真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